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指定「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4條第4項準用第10條所稱本會指定之申報機構及資訊傳輸系統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該中心「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自109年12月31日生效 Posted on Read More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指定「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10條及第13條所稱本會指定之申報機構及資訊傳輸系統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結構型商品資訊觀測站」,自109年12月31日生效 Posted on Read More
內政部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廢止108年5月2日台內地字第1080262183號公告修正之第11點規定,自110年1月1日生效 Posted on Read More